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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2024-04-25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8类食品3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66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宁波高新区利力小卖部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宗汉四季食品厂生产的黄金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龙游县龙游方宏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安吉县安吉递铺刘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嵊州市陈磊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安吉县递铺镇雾山寺农贸市场陆继红摊位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乐清市柳市中心菜市场章奋华摊位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金华市春然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鸳鸯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莲子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杭州望江路农贸市场史友玲食品商行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定海区黄芳熟食店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208.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30208.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TAGS:食品安全 淀粉 制品 炒货 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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